
学工字〔2018〕37号

关于严禁在校生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替考、舞弊的通知
各系:
2018年10月份自学考试于10月20-21日在赣州四中、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为防止学生参与考试替考、舞弊,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试期间,要教育学生不要到考试区域周边逗留,不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
二、各系要认真开展有关国家教育考试法纪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班会、QQ群、微信群等方式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并教育学生不得参与替考、传递答案、提供通讯工具等任何舞弊行为。
三、考试期间各系应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严格审批程序,并做好备案,如发现有学生准备参与替考、舞弊,及时制止。如有学生在考场被发现替考、舞弊,学院将配合有关机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有关规定.doc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