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校生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替考、舞弊的通 知

发布者:钟沛芳发布时间:2018-10-1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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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字〔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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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校生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替考、舞弊的通知

 

各系:

201810月份自学考试于1020-21日在赣州四中、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为防止学生参与考试替考、舞弊,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试期间,要教育学生不要到考试区域周边逗留,不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

二、各系要认真开展有关国家教育考试法纪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班会、QQ群、微信群等方式使广大学生认识到参与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并教育学生不得参与替考、传递答案、提供通讯工具等任何舞弊行为。

三、考试期间各系应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严格审批程序,并做好备案,如发现有学生准备参与替考、舞弊,及时制止。如有学生在考场被发现替考、舞弊,学院将配合有关机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有关规定.doc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