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科院团字〔2021〕10号
关于开展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排查学生寝室安全隐患,构建安全卫生文明的寝室环境,发挥环境育人作用,学校现定于3月25日对全校学生寝室进行安全卫生专项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18日、19日
二、检查范围
全体学生寝室
三、检查要求
(一)按照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文明标准(详见附件),各系对学生寝室内逐一进行检查,不得遗漏,院团委将在3月18日、19日不定时对各系学生寝室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底宿舍管理考核指标,并对存在问题的寝室进行通报。
(二)检查完毕后对较差寝室进行问题梳理,将学生寝室安全卫生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电子版,于3月17日17: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邮箱(gnsdkytw@163.com)。
(三)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使用电热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等违规电器者,做好物品登记后交由宿管中心暂为保管。相关学生由学工办按照《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各系密切合作,分工配合,仔细检查学生寝室内环境卫生、公共区域卫生、公寓楼安全设施,各系需做好前期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配合检查。
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寝室管理工作,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大日常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学院关于学生寝室各项规定制度,营造和谐、共进、包容的寝室“家”文化,推进学院学生寝室标准化建设。
附件: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文明标准
共青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文明标准
一、卫生标准
1.被子叠放整齐,床上不放置杂物,床面保持整洁。
2.书桌表面干净整洁、无积尘;书本、电脑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书桌上不摆放零食等杂物。
3.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水、无垃圾、无废品堆积。
4.保持空气流通,寝室内无异味。
5.鞋子、脸盆、暖瓶等物品放置整齐有序,不影响行人通过;行李箱统一置于床下或者放入柜子内。
6.寝室内地面、墙面、台面整洁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床铺整洁,门窗、空调等洁净完好;阳台、卫生间杂物及时清理,保证干净整洁无异味,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分类投放。
7.阳台要求:阳台上卫生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不得摆放酒瓶、饮料瓶等杂物,垃圾及时清理,晾晒衣物及时收取,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绳索晾晒衣物。
二、安全标准
1.学生须遵守学校公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寝室内留宿他人。
2.学生应养成离室开窗通风、锁门的习惯,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寝室内墙壁不得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壁纸和不健康图片。
3.寝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电磁炉、电饭煲、取暖器、电熨斗、暖手袋、卷发棒、直发棒等任何电热器具;也不得使用烘干机、洗衣服、脱水机、麻将机、自动茶具等家电用品;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功率大于800瓦的吹风机;不准私自乱拉电线;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正在使用中,若遇停电须立即切断电源和拨掉插头;寝室无人时,切断室内所有电源。
4.禁止传看、浏览封建迷信、反动书刊、影像等。
5.禁止在寝室内存放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禁止在寝室内存放细菌和病毒标本。
6.禁止在寝室内豢养各种动物。
7、禁止在寝室内使用吊床、吊椅、布艺沙发等除标配以外的家具。
三、文明标准
1.坚持值日生制度,寝室长能尽职尽责。
2.寝室成员团结友好、和睦相处,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和高雅的寝室氛围。
3.无在寝室内吸烟、酗酒、赌博,无向楼下泼水、抛洒垃圾、乱砸酒瓶、瓶胆等不良现象和违纪违规行为。
4.寝室成员有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作息时间,保持公寓安静,不准在寝室楼内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5.爱护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养成节约水电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