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做好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钟沛芳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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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字〔201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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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做好申请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提前做好今年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请各系组织学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等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系做好宣传,组织有继续贷款意向的学生于6月底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此后信息有变更的,请及时登陆系统更新。

二、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为优化续贷办理流程,2015年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续贷声明功能,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系统中填写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请各系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6月底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具体操作方式: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贷款申请”,进入页面后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中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学习、思想情况以及下一学年的续贷意愿100-200字),完善个人相关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按钮,完成续贷申请。

三、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中“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部分省份或地区有其他银行(如农商银行-信用社)开办了助学贷款的,以相关资助部门及开办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

2.填写“续贷声明”只是预申请助学贷款的流程之一,声明经学院与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需要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并且在9月份(下学期开学初)带上含有回执校验码的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院,待中心将回执校验码录入系统后,县级资助中心、开发银行最终审核通过后,整个贷款手续才算办理成功。

3.初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程序,除无需填写“续贷声明”外,流程参照第2点。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是在校学生续贷生源地贷款的必要前提,请各系及时通知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提交续贷声明。凡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造成续贷申请生源地贷款不成功,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