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工[2019]12号

关于规范学生医保报销及保险理赔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医保报销及保险理赔相关工作,切实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现就做好我院学生医疗报销及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普通门诊
学生医保普通门诊实行校级门诊统筹制度,由学校建立的学生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对学生普通门诊就医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所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之内的费用补助80%,每生每年累计最高补助300元。
符合补助条件的就医行为有三种:
1.持医保卡在校医院门诊就医;
2.由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到校外医院门诊就医;
3.特殊情况不在校期间(如:外地实习期间、寒暑假、因病休学、法定节假日)在当地医院门诊就医。
其中,第1种情况在校医院刷医保卡进行实时补助;第2、3种情况须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回校后凭医保卡、发票(发票中未注明药品、项目明细的还须提供费用清单)、校医院转诊单(对应第2种情况)或班主任知情证明(对应第3种情况)到校医院报销。
(二)意外伤害门诊
指因没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情况导致的伤害(如运动扭伤、摔伤、割伤、动物咬伤等),在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较严重的意外伤害一般由校医院转诊到校外医院治疗;情况紧急也可直接赴外就医;不在校期间就近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
意外伤害门诊在医保支付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每年最高可报销3000元。报销流程如下:
1.收集相关材料(转诊单、发票、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医保卡)到校医院办理报销核算;
2.已购买学意险的学生报销后还可申请学意险报销。
注射狂犬疫苗是意外伤害门诊的一个特殊单列项目,报销程序同上,每年最高可报销130元。
(三)住院
1.在校期间市内医院住院
在赣州市市内本地定点医院住院时,持医保卡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出院时电脑自动按医保报销结算,学生直接付剩余费用,无需再进行医保报销→返校后已购买学意险的学生申请学意险报销。
2.赣州各县、市、区户籍学生,在赣州各县、市、区实习学生,或其他有正当理由的特殊情况学生到赣州市非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如于都县、瑞金市、南康区等)医院住院:
住院前带医保卡、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证件到章贡区医保局或就诊医院所在地医保局领取填写《赣州市统筹地区内医保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持《赣州市统筹地区内医保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就诊医院医保科审批盖章→章贡区医保局凭审批表开通医保一卡通服务→学生凭医保卡办理医保就医,所发生费用实时结算→返校后已购买学意险的学生申请学意险报销。
3.在校期间赣州市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
该种情况一般为已在赣州市三级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由经管医生建议转外地治疗的。
凭相关证件到转出医院医保科或章贡区医保局领取填写《赣州市统筹地区外医保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由转出医院(须为赣州市三级医保定点医院)经管医生、科主任、医保负责人签字,加盖转出医院医保科公章→章贡区医保局审批同意盖章→医疗费用个人先垫付→医疗结束后收集材料(发票原件、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结算印章的费用清单、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转院审批表)在指定时间至校医院办理初审→校医院初审通过后报章贡区医保局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将报销款直接转至学生银行卡→报销后已购买学意险的学生申请学意险报销。
4.特殊情况不在校期间(外地实习期间、寒暑假、因病休学、法定节假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住院3天内告知班主任→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支付→收集材料(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结算印章的费用清单(上述三种材料须同时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医保卡原件、银行卡复印件及班主任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系公章)到校医院初审→章贡区医保局复审通过后,向学生拨付报销款→报销后已购买学意险的学生申请学意险报销。
5.在校期间遇危急病症需须到赣州市外住院治疗的,需于入院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如未办理,可于出院后90日内拿回校医院报销,但报销比例参照赣州市外住院比例执行。如未及时报销,视为放弃报销。具体咨询章贡医保局(电话0797-8161312)。
(四)商业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1.意外伤害门诊须提供的资料: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帐号复印件、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医疗发票原件、校医院报销的医疗费用结算单、相关检查报告单(如X线、CT、病理报告等)。
2.意外或疾病住院治疗须提供的资料: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帐号复印件、住院医疗发票、医疗费用结算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单(转外院治疗的还需提供入院记录)。
3.上述各种材料,如原件已交校医院办理医保报销,用加盖校医院医保专用章的复印件替代。
二、集中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学生医保报销材料,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上午校医院一楼办理。
(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学生根据本人保单上的承保公司,按以下联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承保公司 | 办理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天安财产保险 | 每周二下午15:00-16:30 | 校医院二楼 | 陈经理 | 15807077581 |
中国人寿(财险)公司 | 每周二下午15:00-16:30 | 校医院二楼 | 杨经理 | 13979798895 |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请各系学工人员、班主任要认真了解医保报销及保险理赔的政策和程序,深入做细宣传工作,指导帮助学生备全报销材料、做好报销程序。
2.在向学生进行医保政策宣讲时,要把赣州市大学生医保政策的优越性,把政府和学校对大学生医疗待遇的关心讲到位。江西省是全国少有的大学生不用交任何医保费的省份,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大学生需要按照当地居民医保的标准缴纳医保费;在省内,赣州市的大学生医保门诊补助额度远比南昌地区高。
3.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医保门诊首诊医院为校医院,未经校医院转诊自行到赣州市其它医院门诊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4.根据赣州市新医改政策,持医保卡在医改试点医院挂号时,享受一定的挂号费、诊疗费减免待遇,同学们经校医院转诊到赣州市其他医院门诊时,建议使用医保卡挂号,但所产生的其他医、药费用仍需回校医院报销。
5.在赣州市各医院住院治疗时,务必要刷医保卡办理医保住院手续,进行医保实时结算,未刷卡的,虽然也能拿回学校报销,但报销比例参照赣州市外住院比例执行,比刷卡住院低10%-30%报销比例。
不尽事宜,请垂询:钟老师 0797-8267019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