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工[2019]3号

关于统计报送2018年度学生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奖励信息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2018年度学生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统计和表彰工作,根据《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科院教字〔2018〕7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学生以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名义参加的省级以上竞赛;
2.可申报的奖项等级只限: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学会、协会一、二、三等奖;省级学会、协会一、二等奖。
3.获奖时间即证书发放日期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
二、注意事项
1.同一参赛项目一年内(自然年)获得多个奖项时,按最高奖项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奖项目的参赛人员为一个团队,奖金按照相应标准发放至该团队,由团队自行二次分配;
2.所有奖励均不含优秀奖;省级学会、协会组织的比赛,均不含三等奖;
3.获奖项目的认定以赛事主办单位的官方表彰文件或颁发的奖励证书为准;
4.竞赛特等奖、金奖对应一等奖,银奖对应二等奖,铜奖对应三等奖;
5.竞赛结果不设奖项等级而以名次排序赛事项目,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对应二等奖,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对应三等奖。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严格按照《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审核工作(对获奖证书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统计、报送学生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获奖奖励信息。
2.请各系于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018年度学科与技能竞赛奖励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送至学工办钟沛芳老师处(综合楼117室),将《2018年度学科与技能竞赛奖励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dkyxgb@163.com。
3.学工办将对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奖励层级,学院将于5月份统一对获奖学生(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2018年度学科与技能竞赛奖励情况一览表》.xls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