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
学工[2020]14号
关于做好第一批学生返校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部署,定于2020年5月22日起安排学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有序返校,学生返校前需进行个人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审核对象:
2020届毕业生
二、返校类型及条件:
第一类:暂不返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返校前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隔离的治愈出院患者以及发热留医观察的学生;
2.目前尚在境外的学生,未接到学院通知一律不返校。
第二类:暂缓返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三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与新冠肺炎“复阳”的密切接触者; 境外入赣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的暴露人员;返校前一个月内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者等。学生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完成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且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血清检测阴性者,需提供当地负责隔离观察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报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2. 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腹泻或呼吸道症状的学生,暂缓返校。暂缓返校期间,学生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报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3.国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校。待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报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4.连续健康打卡不满14天的学生,暂缓返校。继续完成连续打卡任务且身体健康的,报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第三类:返校隔离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返校隔离。
1.返校检测时,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或腹泻,特别是体温≥37.3℃,未能排除诊断但目前无需住院治疗的学生。
2.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
第四类:正常返校
除上述三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可正常返校。经审核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班主任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并以收到反馈的确认信息为准。教学系要提前收集返校学生返校行程,多方式、多途径指导学生做好返程途中安全防护。
对于湖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广州市等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等)经审批同意返校的学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方可返校;返校后第一时间再复查1次核酸检测和血清学检测,并集中隔离观察。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按“个人申请——班主任审核——系部审批——学院备案”的流程开展返校学生的申报及审核工作。
1.个人申请。学生于5月17前向班主任提供以下材料:① “赣通码”、“赣州市电子通行证审验码”(扫码并截图)②支付宝“江西省终身学习电子卡”(进行健康签到一次并填写返校申报)③通过运营商短信查询漫游地信息(发送cxmyd至10086(移动)、10001(电信)、10010(联通))④《学生返校申请书》(附件1),暂缓返校或不返校学生填报《学生暂缓返校/不返校申请书》(附件2),正常返校学生须打印纸质稿并本人签名,于返校日交班主任。
2.班主任审核。班主任按返校条件对学生逐一筛查审核,给出初审意见,形成《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审核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学生返校审核汇总表》)于5月18日前交给所在系部。
3.系部审批。系部收到班主任提交的《学生返校审核汇总表》后,根据学生班级魔方的打卡情况进行复核,于5月19日上午8点前将本系《学生返校审核汇总表》(电子稿)报学工办赖泳老师处。纸质稿审核人签名、所在系盖章后,一并上交。
4.学院备案。学工办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拟于5月19日公布第一批学生返校名册,届时再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情况通知学生返校。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集中返校后,在完成各项毕业相关学业事项基础上,可申请办理毕业离校。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的,填写《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提前离校申请单》(附件4),教学系审批后方可离校。一旦申请提前离校,原则上不得返校。
2.因个人原因不能集中返校的毕业生,因实际需要,可向班主任申请“临时办事”,原则上不进入校园,由班主任负责处理。
3.不能返校的毕业生,如需领取寝室的个人物品,可由同寝室同学或班主任代为寄送。根据校历,6月12日毕业生离校后,寝室内个人物品将全部清除处理。
五、相关工作要求
1、“严控传染源,切断传染路径”是学院防控的关键,切实做好排查工作,将一切疫情隐患堵截在校门之外,是学院疫情防控的核心。请各系以高度的责任感,亲自抓紧抓实返校申报及筛查审核工作。
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发热史的,学生本人即为其密切接触者。每一位学生都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学院、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如实填报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的相关情况,严禁瞒报、谎报、误报、错报、漏报。对不如实报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学生返校申请书》
2.《学生暂缓返校/不返校申请书》
3.《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审核汇总表》
4.《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提前离校申请单》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